本報訊(記者陳健)張某駕駛三輪農用車在靈武市崇興鎮新華橋附近將一名行人撞傷後逃逸,次日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靈武警方通過多家媒體懸賞搜集線索,發動廣大群眾參與案件偵破,張某迫於壓力投案自首。1月5日,靈武市公安局將張某刑拘。
   2014年12月21日19時32分,靈武市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崇興鎮新華橋一家餐廳門前,一輛機動車將一名行人撞倒後逃逸。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遺留物品較少,只有一灘血跡。與此同時,民警得知傷者因傷情嚴重,已轉往銀川的醫院救治。次日,民警接到傷者家屬通知,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為了儘快破案,民警再次來到事發地,覆核事故現場,調取事故路段所有監控錄像,最終確定肇事車輛為一輛無牌農用三輪車,事發後向濱河大道方向逃逸。
   根據已掌握的證據,民警對事故現場周圍村落有農用三輪車的農戶逐戶排查,並且張貼協查通報,懸賞搜集線索,發動群眾積极參与案件偵破。2015年1月3日9時許,迫於壓力,肇事司機張某到靈武市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對自己駕車發生事故後逃逸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原標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迫於壓力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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